1419年之低额,应系抄写错误。其原始抄本即有两种不同的说法,可能由于档案上字迹模糊,而抄本的校对未精,更无话说。所以多数日本学者,在和田清博士领导下集体作《明史食货志译注》,须要引证1419年数字时,即径改前数为32 248 673石和田清等《明史食货志译注》(东京,1957),页145。,大刀阔斧地为之添入千万。
至于1407年的突然降低,则有事实上的根据。因为1405年及1406年,永乐曾三次下令开豁地主户绝的赋税,据计算影响的田地达7 345 097亩《太宗实录》,页0636,0689,0895~0896。。而所在地区全在长江以南,以富庶的府县占多,全国赋税因之降低5%,至为可能。 1407年下降之后,又逐渐上升。至1412年乃突破3 400万石的纪录,以后才稍稍下降。据考证乃由于明帝国此时征服安南,并交阯为中国行省之一。永乐并于1408年派黄福前往定赋《太宗实录》,页 1043。。以后或觉得所定太高,才修正于图表一所列。
可是上面的解释,仍不能阐明赋税实情。永乐年间数字,必须与明代全期数字一并研究,才得其真相。
永乐之赋税粮,继承于洪武数额。洪武开国未久,即于1381年酌定全国税粮为二千六百余万石。至1393年增至三千二百余万石《太祖实录》,(台北,1962影印本),提出赋税米数于次:
1381年:26 105 251石
1385年:20 889 617石
1390年:31 607 600石
1391 年:32 278 983石
1393年:32 789 800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