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单位:百万石):其实“赋税粮”系中央政府向各省府州县摊派之数额,理不应如此骤增骤减。学者考究之余,认为
实录内引用行政上统计数字,也因官僚主义的关系,前后不一贯,取舍无定则。例如《太祖实录》列有1381年及1391年全国耕地的面积,当系造《黄册》时的统计数目。此后各朝实录,即未继续。又例如全国军屯在1487年至1504年间,所记载的屯粮,每年都不2 700 000石左右。而1505年至1518年前后十四年,则每年都是1 040 158石。七位数字,毫无增减。自1519年后即或记或不记;至1571年后即不再记。而自1522年至1571年间前后五十年,每年数目都在3 700 000石上下;而1567年一年,则只有1 800 000石全
数字表列于王毓铨《明代的军屯》(北京,1965),页215~216。摘录于Taxation and Governmental Finance,。其所记载
糊不明之
也很多。例如明代所铸铜钱,较各朝为少,较北宋为远甚。全汉升先生估计,全明铸钱“一共不过千把万贯”本文作者估计只有八百万贯左右全汉升《中国经济史论丛》(香港,1972),页364。笔者《从〈三言〉看晚明商人》,《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学报》 7∶1(1974),页135。现收
本书,见页1~32。。而《世宗实录》则称1533年皇帝“谕工
铸洪武至正德纪元九号钱,每号一百万锭,嘉靖纪元号一千万锭”《世宗实录》(台北,1965影印本),7063。。而《明史》及《大明会典》,又针对上文注释:“每锭五千文”《大明会典》(台北影印,1957年司礼监本),1949《明史》。。
1 000文为一贯,则上述共9 500万贯。亦即嘉靖帝朱厚熜一年一次之内,发令铸钱数量,超过以上估计朱明王朝276年前后所铸10倍以上。其不可能已经货币史专家彭信威先生指
《中国货币史》,页426,444。。笔者更可加注,如此浩大的铸钱,其成本则为当时北京现款收
20年的数量。而当日铸钱的厂局,也必扩充到100倍以上,成年工作,才能达到所述的数量Taxation and Governmental Finance,。
朱棣于1402年取其侄朱允炆之帝位而代之。自1403年称永乐元年,至1424年去世,是为永乐二十二年。除最后一年之记录列于《仁宗实录》外,其他二十一年的年终数字统计见于《太宗实录》年终统计见《太宗实录》,页 0488,0637,0743,0898,1027,1149,1301,1426,1554,1651,1723,1812,1907,1974,2051,2117,2182,2244,2300,2363,2421,及《仁宗实录》(台北,1963影印本),页0193。。是《明实录》中形式上最为详尽,而形式上最为前后连贯的一统计。兹将其中最重要的七项数字列表检讨如下,以追溯其来源与
典。
余外,各实录叙事有详简,着
也有差异。有如初期以极严峻的态度,组织其帝国,中期以后,行政多显捉襟见肘的状态,作史者概须自圆其说,即不能贯彻始终。
然笔者作此文的目的,也不是劝说读者,将所有数字,全视为
文。而是指
统计数字间表现其官僚作风之
,官僚作风追
到底则起源于官僚主义。因此证实李老博士所称有
据;而不是对前人所措施令人不如意之
,滥称其为“主义”了事。
(A)赋税粮《太宗实录》中最重要的数字,为“赋税粮”其单位为“石”米麦不分。永乐朝内,其记录通常保持在3 100万石至3 300万石之间。特别的例外为1407年,为数不及3 000万石,1412年超过3 400万石,1419年的数目则在《太宗实录》的原始抄本有两不同的记载。一本作22 248 673石;另一本作22 428 673石。虽其第三位与第四位数字次序排列不同,两者都较前后各年之3 000万以上的数字相差极大。
赋税粮数额
图表一永乐年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