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各半,康熙帝以1711年的丁额为永久丁额,以后丁田归并,雍正(胤禛)帝执行“火耗归公”在这问题上的最近新著为Madeleine Zelin,The Magistrate’s Tael:Rationalizing Fiscal in Eighteenth Century Ch’ing China(Berkeley,Calif。,1984)。,以其收入“养廉”并成立军机处,使皇帝与重要官员经常接触,对重要事件迅速处理,除了这几项措施之外,我们找不到更多的事例,算是清朝的创举。
而且在社会上讲,清朝人口更多,领域更大,生产力比明朝高,只是它的本质不能够和明朝有重要的差别。它的文官集团仍是以四书五经为精神团结的依归,社会组织仍是以尊卑男女长幼为纲领,上层机构与下层机构的联系,也全靠科举制度维持。鸦片战争时,道光(旻宁)帝对林则徐的指示和驳斥,仍表示中国官僚制度的习惯,真理由上至下,不容辩白。耆英对皇帝的报告,以及后来倭仁反对设立同文馆的奏折,也仍表示传统的内向及非竞争性之所在,不但明与清无异,即汉满蒙也没有根本的差别,因为这些文化的性格是长期历史上的产物,不是民族遗传的产物。
那么我们是否可以把清史全部摈弃不要,从明史就直接跳到民国史?话也不能这样说,当然清史中也有它很多特别的地方,譬如广州的十三行贸易,就是明代所未有;清朝与各边区少数民族的关系,也是值得注意的地方;18世纪以后山西票号在中国金融史也是很重要的节目,这种题材,俯拾皆是,史不厌详,这篇论文开始就已提及。清朝的267年间,必定有很多事故,值得历史学家的考虑,也还可能有若干被作家忽视的情形,将来一朝发现,可以改变我们对历史的观感。没有人敢狂妄地说清史不重要。
只是以目前的眼光看来,中国的秦汉帝国是一个阶段,隋唐宋帝国是另一阶段,而明清帝国已是第三阶段。中国近代史中间有很多的问题,都须要将历史的基点推后,用长远阶段的眼光看,才容易解释得清楚。本文一开头就提到“潜水艇夹肉面包”及“尊卑男女长幼”的组织,这种形态,以明朝最为显著。要是我们采取大历史的眼光,则可以从社会形态上看出道光帝与耆英的“筹办夷务”糊涂中仍有他们的逻辑,此乃因中国的简单体制,无法容纳西方的另一炉灶。十三行的贸易已经将例外的情形,扯开到最大限度。事实也证明,兹后签订《南京条约》,不仅是丧权辱国,而是使传统组织更无法维持。同样我们也可以想象太平天国的失败,不仅由于林凤祥的北伐不彻底,或是杨秀清的狡诈巫术坏事,而是在潜水艇夹肉面包的组织内“良心上的自由” (freedom of conscience)没有本身存在的价值,太平天国的滥用,更给曾国藩以口实,他就因之利用这机会,去增强尊卑男女长幼的社会秩序,完成“中兴”大业。同时我们也可从这简单的结构中,看出康梁“百日维新”没有出路。康有为的想象,近于“乌托邦主义”他主张以发公债支持新政,又完全没有把自己的脚跟点看清。总而言之,在很多近代史的题材中,明史的了解,可以使我们从基本的技术角度上把问题看穿,也可以把当事人的贤愚得失都视作次要的问题看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