番外小说网

字:
关灯 护眼
番外小说网 > 明成皇后 > 第12章(4/4)

第12章(4/4)

疆危机时期的清王朝,不借以牺牲属国利益换取海疆安定的自利主义意向。

朝鲜见中国做息事宁人状,显然不会在谈判中给朝鲜以积极的支援,慑于日本采取军事冒险,诸闵的开国论便占了上风,朝鲜代表终于原封不动地承认了日方提出的条约草案。1876年2月26日,朝鲜与日本在江华岛练武堂正式签署了《朝日修好条约》,即《江华岛条约》。

《江华岛条约》全文12条,其中主要有:

1、规定“朝鲜国乃自主之邦,保有与日本国平等之权”“宜先将从前交情阻塞之患、诸例规一切革陈,务开扩宽裕弘通之法”(第一款)。

2、陈“釜山草粱项有日本公馆…凭准新立条款,措办贸易事务”外,朝鲜国政府须在20个月内,在本条约规定的沿海五道“再开两口,准听日本国人民往来通商,就该地赁借地基,造营家屋,或侨离所在人民屋宅,各随其使”(第四、五款)。

3、“朝鲜沿海岛屿岩礁…准听日本国航海者随时测量…编制图志”(第七款)。

4、日得在朝鲜指定的港口派驻领事,日本人在朝鲜犯罪“皆归日本官审”(第八、十款)。

《江华岛条约》是个极其不平等的条约,在国际条约中是少有的。在这些诸多条款中,第一条最重要;该条款的要害是,在自主、平等的幌子下,否定中国与朝鲜间的传统关系,确立日本在政治上对朝鲜的独占权。

此外,《条约》规定朝鲜单方面向日本开放通商口岸,准许日本在约开口岸建立带有租界性质的居留地,而日本方面不承担任何义务;日本人可以任意在朝鲜沿海测量的规定,赋予了日本自由进入朝鲜海港、要塞的特权,朝鲜从此完全丧失了领海权,使整个朝鲜半岛置于日本海军的威胁之下;日本单方面在朝鲜指定口岸有权派驻领事和享有领事裁判权,是日本在朝鲜拥有治外法权的特权,这是朝鲜丧失国家主权的重要标志。因此,以《江华岛条约》为起点,朝鲜开始沦为日本的半殖民地,并最终被其兼并。

对于《江华条约》最值得注意的第一条,当时清朝统治者完全没有意识到个中含意,当英使威德将条款送知中国政府,而日本也将《江华岛条约》抄送大清总署时,总署未向日本抗议,礼部亦未能诘问朝鲜。

因为按照传统的观念,只要朝鲜承认中国为宗主国,第三国的承认与否是无关重要的。并且这时候,朝鲜依旧向清廷礼部呈报朝日本交涉开港的事宜,不曾因《江华岛条约》而有所改变。

但是,按照西方国际法的解释,两国间的宗藩关系属于内政问题,国际的承认与否并不直接影响其宗藩关系;如果与第三国引起外交交涉,第三国的承认便属必要。日本已承认朝鲜自主,那么将来日朝间发生纠纷,日本利用该国际法的解释,便有反对中国干涉的“权利”在日本外交家处心积虑的计划下,以后的朝日交涉都是直接谈判的,中国果然无法国参与其中。

【1】【2】【3】【4】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热门推荐
空赋倾城色(NP)日常偷渡失败风吹不进(1V2)失败者(np)星际入侵(np)魔头的命根 (双C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