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荣革命的前后,政治制度的改革,不以立法和行政主宰,而以司法为主。克拉克爵士综合前后情形,有下面一段观察:司法衙门和法
不断地工作,除了几个月之外,用法
的裁判去树立法规的情形总是在
度
我们知,在内战前夕,很多有企划心的地主,就已经在购买土地的时候去瘦存
,将一
放弃,一
收纳归并,使地产的使用
理合理化。内战期间,两方的军事组织,又都是由地主领导佃农及小自耕农,则前述趋势只会继续扩展,不会收缩倒退。我们又知
17世纪中期,自由产业人已不付赁金,自成业主,有如今日情形。租赁产业之代替抄本产业,也是一般时向Thirsk,pp648-668;Stone,p73薄D敲次颐
梢愿着唐尼教授(即前提及的 R盚盩awney)所说,英国内战,实为一个“大熔炉”(melting pot)。他说:“地归业主,以打仗的方式执行,要比法
告状便宜得多了”Tawney“The Rise of the Gentry,1558-1640,”Economic History Review,11(1941),pp1-38保也不只是诙谐轻松的
白,而确是言之有
。事实上这土地的领有集中和使用的规律化,以新兴的地主为领导,排斥异己,并且淘汰一批不能跟着时势
化的地主,更要将最大的压力,加诸一般抄本产业所有人。这些穑夫的
孙,少数的运气好,成为自由产业所有人,其他或被
为佃农,或挤
于农业之外,成为城市内之廉价劳工,事实俱在。只是这是一个长时期的运动,与战前战后的发展联系,所以一到18世纪,仍有不少的抄本产业所有人G盬盨outhgate,English Economic History(London,1970),辈
糋保琓he Gentry:The Rise and Fall of a Ruling Class(London,1976),p173。在这些情形下,我们提及1689年英国的低层机构必有显著的改革,而不用绝对字样,这是一
相对的看法。这也不是研究英国土地制度或英国内战的一
论断,而是对英国资本主义形成的一
解释。这些专题对于“大熔炉”有不同角度的看法,因为立场的不同,其论断必定也有程度上的差异。
末年有这样的成就,而世纪中期,虽有克威尔的领导,仍不能有这样的成就?我们以中国历史上的经验作参考,当
层机构如此突破环境而成熟的时候,其下层机构也必有显著的改
,不然立法不能联系。因此想象英国一到17世纪之末,土地制度必和世纪初年的情形有很大的差别。统计上的数字,尚付之阙如,事实上如何完成,我们也无从知晓,可能永远无法明了。只是1692年所征收的土地税,用统一的税率加诸全国,不再用承包收税人(tax-farmer),全
收
解
国库者逾二百万镑,超过以前皇室一年收
的总和盉romley,ed。,Cambridge Modern History,,(Cambridge,1970),pp285-286;Maurice Ashley,England in the Seventeenth Century(Cambridge,1977),p175。这断然不可能在五十年前,土地主权紊
,全国不能在数目字上
理的情形中完成。
有了这样的解释,我们才能对以下所说法律之演,看得明白。英国的议会派虽说想支持普通法
的至
无上,实际上这法律与时代相去过远。公平法被皇廷牧师法
(Court of Chancery)引用,事实上无从阻止,1660年查理第二的复辟之后尤甚。此时被引
的案件,牵涉到若典当间死亡,当时借方的权利、
女财产权的保障、破产、合同、
份和船舶所有的支
,以及欺诈内涉及“过分的施用诱导力”(undue influence)的原则Plucknett,pp690-691薄6且引用的情节积少成多。当初公平法不顾成例,现在它自己也创成例,于是公平法与普通法对
。1689年贺尔特(Sir John Holt)为首席法官(他任职于King’s Bench,此法
与Court of Com摸n Pleas同为普通法
),他即决定今后有关商人的案件,照商业习惯裁判同上,p246。假使社会上没有相似的变化,他的更革,纵不引起普遍的反对,也难行得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