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我们该怎么办?有一点变得不言自明了,至少对她来说是如此。那就是这件事该我来办。
8月的一个夜晚,我到拉德拉高地处理一件家庭斗殴。一对拉丁美洲血统的夫妇,他们酒喝多了,而且大打出手。妻子的嘴唇破了,丈夫的一只眼睛被打青,他们的孩子在隔壁房间里哇哇直叫。但是我们很快使他们安静了下来。我们见两人都伤得不重,因此便准备离开。当那妻子知道我们要走时,开始高声叫喊,说她丈夫欺负她的女儿,在肉体上虐待女儿。丈夫一听,顿时火了起来。我认为她是在胡说八道,是想以此给她的丈夫找麻烦。但是妻子坚持要我们检查她的女儿,于是,我就进了孩子的房间。那孩子大约9个月大,脸哭得通红。我拉开盖被来检查她身上的伤痕,这时我发现一块一公斤重的大麻,就放在孩子身旁的盖被下面。
情况就是这样。
我也说不清楚,反正就是这种情况。他们是夫妻,她将不得不作不利于她丈夫的证明,可是并没什么可以证明丈夫有罪的理由,搜查也无效,这事就这样会没完没了。他只要找个稍微像样些的律师,就能打赢这场官司,毫无问题。因此我走到外面,把那家伙叫了进去。我知道,我不能采取任何行动。我想到的就是,如果孩子抓起大麻放进嘴里一嚼,就没命了。我想和他谈谈这个利害,打算捉弄他一番,吓唬他一下。
现在就我和他两人在孩子的房间里。他妻子仍然在外面的起居室里,和我的搭档呆在一起。突然那家伙掏出一只有两厘米厚的信封。他撕开信封,我看见里面全是100美元一张的钞票。一大叠100美元的钞票。他说道:“感谢你的帮助,警官。”
信封里足足有1万美元,也许更多,我可说不准。那家伙递过信封,望着我,等我把信封收下。
我轻描淡写地说了几句在孩子的床上放大麻之类的东西很危险的话。那家伙立即把那包东西拿起来,放在地板上,一脚踢到床底下。然后他说道:“你说得不错。谢谢你,警官。我可不愿意女儿发生什么意外。”他递过了信封。
就是这样。
一切都乱了套。他妻子在外边对我的搭档大吵大嚷,孩子在这儿对我们大声啼哭。那家伙举着那信封,笑着,点着头,就像在说,没事儿,收下吧,这是你的。而我想…我不知道我当时是怎么想的。
我只知道,后来我们进了起居室。我说孩子没什么问题,这下那女人开始醉醺醺地对着我吼叫,说我虐待了她的孩子——现在是我,而不是她丈夫——说我和她丈夫合谋,说我们都是儿童虐待狂。我的搭档认为她是喝醉了说胡话,于是我们就走了。情况就是这样。我的搭档说:“你在那房间里呆的时间可不短。”我回答说:“我得检查孩子嘛。”就这样。只是她第二天来警察局,正式指控我虐待她的孩子。她还是醉醺醺的,而且在局里是有前科的,但尽管如此,这个指控够严重的。后来进行了预审,但因缺乏根据而被否决了。
情况就是这样。
这就是当时发生的一切。
这就是事情的来龙去脉。
“那些钱怎么交待的呢?”康纳问道。
“我到拉斯维加斯去度了周末,赢了一大笔。那年我为1。3万美元非工资收入支付了税金。”
“谁的主意?”
“劳伦的主意。她告诉我该怎么办。”
“那么这一切她都知道?”
“当然啰。”
“那么警察局的调查呢?预审团有没有提出报告?”
“我想事情并没有发展到如此地步。他们只是听了一下口头陈述,便不予受理。也许在档案里做了记录,但没有写报告。”
“好吧,”康纳说道“把其余的一切也告诉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