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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0夜魅魔(4/5)

人,根本不需要多说,统统杀死。

格里高利看着逐渐凶暴的肖恩,有些不解,但是肖恩给他的答案,却是十分的简单,那就是:既然用说的不行,那么只能用刀子来说话。

三个月,被暗杀的八阶高手已经过了二十二人,七阶强人更是过百人,这样的战绩,放在战场上,已经是军队英雄,可是肖恩却并不满足这一点,他知道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,但是必须让人知道,恒罗斯人的行为,有人在惩罚,而且是非常严厉的惩罚。

草原上卷起的一股反抗的星火,一下子就被点燃,这才是肖恩想要看到的。

行走之处,他看到的大多数情况就是,商队的人因为害怕捕奴队的屠刀,而选择了投降,有的人捐出财物而获得了自由。但是有的人,则是人财两失。懦弱和退却,使得恒罗斯的捕奴队更加的猖狂。

哪怕是卡伊姆人,虽然号称是兽族,可是他们同样懦弱,根本没有绿皮族和红皮族

的那种强横野蛮,只要退缩,就没有希望。

怕死,不会有任何结果。

而夜魅魔的行动,则是给人了希望,让他们知道,只要敢于反抗,再怎么嚣张强大的敌人,也不是没有被击败的可能性。

最重要的是,夜魅魔只有一个人。

事情从有第一支商队和第一个小部落开始反抗期计算,恒罗斯人在这段时间中的损失,是他们过去几十年中损失加起来的两倍。

这样的数据,太可怕了。



卡伊姆狼族第二大部落,蓝月部落。

部落酋长帐篷中,传来了格里高利爽朗的大笑声音:“哈哈哈哈,痛快。你们卡伊姆人的酒,还是不错的,够烈,够味道!和你们的战士比起来,可真是好太

多了!哈哈哈哈…”口无遮拦的格里高利一句话就把帐篷中的所有人都得罪了个遍,不过基本上所有人都无视了这个混蛋的话,蓝月部落人口众多,横贯三条河流,占据了一大片水草丰茂的地区,同时拥有十几所荒原大城,这是兽人帝国时期就遗留下来的大城市,几百年过去了,还依然很坚挺坚强地存在于这块土地上,保佑着他们中的大多数财富。

不过身为部落的酋长,一个纯粹的战士,是不能够懦弱地躲藏在城市中的,历代酋长,都是勇敢地生活在草原上,荒原中,哪怕千难万苦,也不会在城市中生活下去。

临死之后,被送上西南边陲中最高的雪山中,尸体被飞禽走兽吃的干干净净,就表明这个战士领,受到了狼神眷顾,可以回归到狼神的怀抱之中,为狼神虔诚地服务,为战神虔诚地祈祷。

“艾萨拉!你的酒呢?太少太少!不要藏着了!快点拿出来!哈哈哈哈,痛快痛快,吃了上百天的烤肉清水,好不容易找到个清爽的地方吃吃喝喝,

老子可是不会客气的啊!啊哈哈哈哈哈…”嚣张跋扈的笑声,身为兽人大战士,格里高利在兽人中的地位,还是非常的崇高,只要是认识他的人,无一不是恭恭敬敬的,大战士,代表着最强大战士的荣誉。兽人帝国时期,被册封的六个最强大战士,被称作护国战士。

而这个传统,被一直延续下来,每十年就会有一次比试,选拔大战士。只要是生活在大荒原大草原上的任何一个兽人,都可以参加选拔。不过格里高利是唯一一个例外,他根本不需要参加那种选拔,因为他是无敌的,他是传奇,可以说,格里高利活在那里,颇有一番兽人种族精神支柱的意思。因为这表明,兽人种族还是强盛的,强大,因为有传奇高手,有格里高利这样无敌天下的勇士。

艾萨拉身为酋长,尽管地位尊崇,可还是很尊敬地给格里高利倒酒,这倒不是什么贬低一个酋长的身份,反而说是一种尊荣。按照古代兽人帝国的礼节,大战士就好比是人类国家中被册封的王,而酋长,最多就只是大贵族中的公爵或者伯爵,只是领主,不是王。

所以,不论从哪种角度来说,都是艾萨拉感觉到自豪或者骄傲,而不是格里高利。

拎着一只羊腿,撕咬了一番,一口烈酒灌到喉咙里,火辣辣的让格里高利啧啧咂嘴,舒服的叫唤起来:“不错不错!给老子继续上!啊哈哈哈哈…”一旁的肖恩则是支着一条腿,坐在地上慢慢地撕扯着羊肉,味道还可以,没有那股浓烈的羊臊气。加了很多粗盐,吃到嘴里羊肉很紧,嚼头倒是不错。

矮小的长桌上面,早就一片狼藉,骨头乱了一堆。肖恩胃口也是极好,啃掉一只羊腿之后,竟然还大摇大摆地抄起一块巨大的水煮牛肉,啃咬起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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