巾:以拖縍布为之。长二尺,作二枚,互用之,以洁诸。
碗:越州上,鼎州、婺州次;丘州上,寿州、洪州次。或者以邢州越州上,殊为不然。若邢瓷类银,越瓷类玉,邢不如越一也;若邢瓷类雪,则越瓷类冰,邢不如越二也;邢瓷白而茶
丹,越瓷青而茶
绿,邢不如越三也。晋杜琉《荈赋》所谓:“
择陶拣,
自东瓯”瓯,越州也,瓯越上。
不卷,底卷而浅,受半升以下。越州瓷、丘瓷皆青,青则益茶,茶作红白之
。邢州瓷白,茶
红;寿州瓷黄,茶
紫;洪州瓷褐,茶
黑;悉不宜茶。
则:以海贝、蜗蛤之属,或以铜、铁,竹匕、策之类。则者,量也,准也,度也。凡煮一升,用末方寸匕”,若好薄者减之,故云则也。
列:或作床,或作架。或纯木、纯竹而制之;或木或竹…,黄黑可扃而漆者。长三尺,阔二尺,
六寸。
列者,悉敛诸
,悉以陈列也。
都篮:以悉设诸而名之,以竹蔑,内作三角方
,外以双蔑阔者经之,以单蔑纤者缚之,递压双经,作方
,使玲成。
一尺五寸,底阔一尺,
二寸,长二尺四寸,阔二尺。
畚:以白蒲卷而编之,可贮碗十枚,或用筥。其纸帊以剡纸夹令方,亦十之也。
合:罗末,以合贮之,以则置合中。用竹剖而屈之,以纱绢衣之。其合,以竹节为之,或屈杉以漆之。
三寸,盖一寸,底二才,
径四寸。
漉:若常用者。其格,以生铜铸之,以备
无有苔秽、腥涩之意;以熟铜、苔秽;铁,腥涩也。林栖谷隐者,或用之竹木。木与竹非持久涉远之
,故用之生铜,其
,织青竹以卷之,裁碧缣以
之,细翠钿以缀之,又作油绿
以贮之。圆径五寸,柄一寸五分。
札:缉栟榈,以茱萸莫木夹而缚之,或截竹束而
之,若
笔形。
方:以稠榜木(原注,音胄,木名也。]槐、楸、梓等合之,其里井外
漆之。受一斗。
滓方:以集诸滓,制如涤方,五升。
涤方:以贮洗涤之余。方,受八升。
鹾簋:以瓷为之,圆径四寸,若合形。或瓶、或缶。贮盐也。其揭,竹制,长四寸一分,阔九分。揭,策也。
熟盂:以贮熟。或瓷、或砂。受二升。
瓢:一曰牺、杓,剖瓠为之,或刊木为之。晋舍人杜毓《荈赋》云:“酌之以瓠”瓠,瓢也,阔,胚薄,柄短。永嘉中,余姚人虞洪
瀑布山采茗,遇一
士云:“吾,丹丘
,祈
他日瓯牺之余,乞相遗也。”牺,木杓也。今常用以梨木为之。
竹筴:或以桃、柳、蒲葵木为之,或以柿心木为之。长一尺,银裹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