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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节(2/2)

但是,尽来看这书的人很多,却始终没有人敢生妄想去发那笔横财。因为畏惧他的权势,究不知他的悬赏是真是假,怕挑了他的,千金未得,一命呜呼!“三代以下唯恐不好名”富贵而好名,必于社会有益,吕不韦就是如此!他编的这《吕氏秋》,虽归“杂家”但为周秦诸中的杰作,它的学术价值,至今不减。全书分为“八览、六论、十二纪”每览分八篇,每论分六篇,每纪分五篇,总计一百六十篇,传至今,只不过第一览缺一篇——秦始皇焚书坑儒,何以《吕氏秋》没有烧掉,是个很有趣的谜。有人说“焚书”的献议者李斯,原为吕不韦的门客,念旧主,所以独存其书。战国诸百家之语,在《吕氏秋》中保存得不少,而此一端,就可想见此书的价值。

如《当务》一篇,开宗明义就说:颠倒黑白的雄辩,不近人情的正直,莫明其妙的勇气,只重形式的法律,好比心无定见的人骑了一匹千里,疯狂的人手里拿一把宝剑“大天下者,必此四者也”!以下用四个故事作“此署”的例证,第一个是“盗亦有”的典故。第二个是“其父攘羊,其证之”的故事。第三个例证谈愚勇,最有趣:

《吕氏秋》的内容很驳杂,大至治国,小至养生,无所不有,大致是一本谈“治”的著作,多用故事作寓言,庄谐并作,简洁生动,是第一的“专栏”

于是他亦招致客,待遇极其优厚,短短的期间内,就聚集了三千人之多。又因为那时诸侯的客中,饱终日,相互质疑,著书立说,布行天下,不但自己扬名,连带为他的居停也增添了光采,所以吕不韦亦请他的客著书。

“这话不错!”

齐国有两个名勇敢的人,一个住东城,一个住西城,有一天无意间相遇,其中之一提议:“一起喝两杯吧?”另一个无可无不可,便了酒来喝。

寡酒乏味,有一个就说:“来吃吃吧?”

岂是僮仆可比?吕不韦是个极好场面虚名的人,耻不如人,决意要压倒“四公”的声名。

他的方法是集创作,不拘题材长短,自由发挥,等各人了卷,再提讨论,加以修改,等定稿后,汇辑成书,题名《吕氏秋》,算是他的著作。为了宣传,他又摆了个噱,把他的“大作”在咸闹市陈列来,并“悬千金其上”说是“有能增损一字者”就能获得这笔额的奖赏。世上哪有不能增损一字的文章?

于是只了些蘸的酱醋来,两人各自刀,你割我上的吃,我割你上的吃,一直到死。

在这段原文只七十多字的冷隽的寓言中,很刻地表达了“勇若此,不着无勇”的结论。

“你上是,我上也是,何必还要另外去买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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