必

。其军行在路,若要唤人,及

退止息,令每队取晓事者两人,一人执小绯旗

,于本队外,傍行,去队十步以为望;一人专听待唤。如去贼近,即递相暗报。

令止息,即卧旗

,当队下即住。候见旗立,即速行。或要

退,令旗

不住前招,当队回

速行。其大军首尾亦各差小校领主将

分,他人不得辄传声。 度险凡军行,

山林翳会之地,防有伏兵,先须选し健三二百人,于险阻不防之地偷路过,把其


。又选骁勇当

索搜,或自

山树杪使人远视。审无藏伏,分兵前后以为镇柘,然后遣辎重老小先渡,以步兵继

,其济

亦如之。凡遇坑

阔三五丈,人

不可通,即令军中每人把一木橛

,及一束薪刍之类,遽传填之,方可渡。 凡遇峭崖峻

之阻,则以接梯倚其

,选し健者,手执钩竿,

系二绳索,缘梯并勾木石而上。至不稳

,即系绳于木,垂两

至地,系横关为

梯,与众军攀缘,并续加绳索及缒人登之。

隘凡军行贼境,若逢山

窄隘,桥梁济渡,须防壅遏,自相躁践,及为敌人邀截,先令左右厢虞候各领第一队过,便于两边卓队排阵,以为防招。次第二队过,以次排立。第三队亦如之。余军亦准此。待末队过尽,即左右两厢对行引发。如非贼境,即军伍相连缓行。过渡,依常引发,仍置斥候远望如前法。 赍粮夫千里馈粮,士有饥

;樵苏后爨,师不宿饱。况


敌境,飞挽不通,袭师及寇,益资拟备。虽云因粮于敌,亦虞清野以待。旧法:人持乾粮三斗,可用数旬。若班师在

,去境犹远,储贮乏绝,即须拣择羸瘦


应卒,以充军

,庶全人力,不至为贼困

。旧法:米一石,取无谷者净淘炊熟,下浆

中壬

曝

,淘去尘,又蒸曝之。 经十遍,可得二斗。每

取一大合,先以熟

浸之,待

彻,然后煮

之。一人可五十日。盐三升,以

和

锅中,炭火烧之,即

小不消。一人

可五十日,又宜夏月将行。

布一尺,以一升酽醋浸,曝

,以醋尽为度。每

以方寸煮之,可

五十日。取小麦面,作蒸饼一枚,浸醋一升(或作丰),曝

,以醋尽为度。每

时,梧桐

大煮之,人可

五十日。 豉三升,捣如膏,加盐五升,捻作饼

,曝

。每

如枣

大,以代酱菜。人可

五十日。米?一升,人

可一日。

一

,

之五十人日。

一匹,

之五十人,可一日。驴一

,

之三十人,可一日。 如更急难,诸戎装用

者,亦可煮

救饥。 山行,即采松

,每十斤与米五合煮之,令烂熟。半斤一人可

一日。 每人将油麻半升,如渴,取三十粒

之,立止。 亦可将乌梅、

酪行。 每人将葫芦

、或竹筒

?、或受二升者,料前程之

,即盛行。

军,每人将

酪与

,恐

渴乏。 近代边兵远行,则有麋饼、皱饭、?袋、杂饼之类。麋饼,用麋末作饼,投沸汤和为饼,厚一分。候冷,切作棋

,曝

,收贮。如在营寨内,以汤沃而

之;如路行及战阵中,


之,味

不渴。余于杂饼、皱饭、?并制如常法,惟曝极

,令可齐持及久。 斥堠听望凡军遣候吏,必择

明勇敢奇谋远虑者。令彼乡国之人引导而往,或刻兽足,即中路为却行之状;或上冠微禽,而隐伏丛薄之间。盖

密声晦迹,惕人知觉,然后倾耳而听,专目而视,谛伺它

,以迎知敌人之情。故见

痕,则知敌济之早晚;观树动,则验寇来之驰骤;众草多障者,使我疑也;飞鸟不泊者,下有伏兵也;骇兽奔逃者,谋潜袭也(敌来之伏,余见察敌形门)。凡此之类,皆可察而预知之。必待逢敌之军,而后用其耳目,则不能及矣。若师行,斥堠多择

要之

察望四边,前探不得推后探以为锋,左矛不得望右矛以为固,是以军行军止,必先谨听候之法也。 探旗军前及左右下

各十里之内,五人为一

,人持一白幡,一绛幡。见骑贼举绛幡,见步贼举白幡,转语后第二、第三

诸主者白之。贼百人已下,但举幡指;百人已上,举幡大呼,主者遣疾

往视。 探

军行前后及左右肋上五里,著探

两骑,十里加两骑,十五里更加两骑,至三十用十二骑,前后为一

。其最远及以次远者,各等第拣壮

给与之,

弱则恐为贼所擒。若兵多,发引稍长,即肋上更量加一两

。其乘

人,每令遥相见,常接

行。各执一方面旗,无贼则卷,有贼则舒,以次递应至大军。大军见旗展,则知贼至,庶先贼来,足得择利便设机应变,迎前

战也。 递铺凡军行,去营镇二百里以来,须置递铺以探报警急,务择要径,使往来疾速。平陆,别置健卒之人。

路,亦作飞艇。或五里,或十里一铺。从非寇来之方,亦须置之。 烽火烽燧,军中之耳目,豫备之

,不可阙也。唐兵

有烽式,尤为详

。今之边

所置,则颇为简略而易从。唐李筌所记法制,适与今同。今以唐式录为前,而今法次之,庶参考用焉。唐法:凡边城堠望,每三十里置一烽,须在山岭

峻

。若有山冈隔绝,地形不便,则不限一数,要在烽烽相望。若临边界,则烽火外周筑城障。 凡掌烽火,置帅一人,副一人,每烽置烽

六人,并取谨信有家

者充。副帅往来检校,烽

五人分更刻望视,一人掌送符牒,并二年一代,代且须教新人通解,始得代去。如边境用兵时,更加卫兵五人,兼收烽城。无卫兵,则选乡丁武健者给仗充。置烽之法:每烽别有土筒四

,筒间火台四

,台上

橛,拟安火矩,各相去二十五步。如山险地狭,下及二十五步,但取应火分明,不须限远近。其烟筒各

一丈五尺,自半已下,四面各阔一丈二尺;向上,则渐锐狭。造筒,先泥里,后泥表,使不漏烟。筒上著无底瓦盆盖之,勿令烟

;下有鸟炉灶

,去地三尺,纵横各一尺五寸,着门开闭。其鸟炉灶门用木为骨,厚泥之,勿令火焰烧及。其烽筒之外,皆作

堑环绕。在锋贮备之

,要柴藁木材。每岁秋前,别采艾蒿

叶苇条草节,皆要相杂,为枚烟之薪。及置麻蕴火钻狼粪之属,所委(于伪反)积(

赐反)

,亦掘堑环之,防野烧延燎近边者,亦量给弓弩。 用烽火之法:应火炬长八尺,橛上火炬长五尺,并二尺围。

苇作薪,苇上用

草节缚,缚

周回


木。其次炬橛等,在烽每

当蓄一千(