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甫刑》云:‘一人有庆,兆民赖之。’”(甫刑,即《尚书·吕刑》也。一人,天也。庆,善也。十亿曰兆。义取天
行孝,兆人皆赖其善。)
保守之理已定,不烦更言保也。庶人用天之,分地之利,谨
节用,保守田农,不离于此。既无守任,不假旨保守也。○注刑法至则也。正义曰:“刑,法也”《释诂》文。云“君行博
广敬之
,使人皆不慢恶其亲”者,是天
敬尽于事亲,又施德教,使天下之人皆不敢慢恶其亲也。云“则德教加被于天下”者,释“刑于四海”也。百姓,谓天下之人皆有族姓;言百,举其多也。《尚书》云“平章百姓”则谓百姓为百官,为下有“黎民”之文,所以百姓非兆庶也。此经“德教加于百姓”则谓天下百姓,为与“刑于四海”相对。四海既是四夷,则此百姓自然是天下兆庶也。经典通谓四夷为四海。案《周礼》、《礼记》、《尔雅》皆言东夷、西戎、南蛮、北狄谓之四夷,或云四海,故注以四夷释四海也。孙炎曰:“海者,晦暗无知也。”○注盖犹至略言之。○正义曰:此依魏注也。案孔传云:“盖者,辜较之辞。”刘炫云:“辜较犹梗概也。孝
既广,此才举其大略也。”刘┰疲骸案钦
不终尽之辞,明孝
之广大,此略言之也。”皇侃云:“略陈如此,未能究竟。”是也。郑注云“盖者谦辞”据此而言,盖非谦也。刘炫痹疲骸叭粢灾谱餍肭,则庶人亦当谦矣。苟以名位须谦,夫
曾为大夫,于士何谦?而亦云盖也,斯则卿士以上之言,盖者并非谦辞可知也。”
[疏]甫刑至赖之。○正义曰:“夫述天
之行孝既毕,乃引《尚书·甫刑篇》之言以结成其义。庆,善也。言天
一人有善,则天下兆庶皆倚赖之也。善则
敬是也。“一人有庆”结“
敬尽于事亲”已上也。“兆民赖之”结“而德教加于百姓”已下也。○注甫刑至其善。○正义曰:云“《甫刑》即《尚书·吕刑》也”者,《尚书》有《吕刑》而无《甫刑》也。案《礼记·缁衣篇》孔
两引《甫刑》辞,与《吕刑》无别,则孔
之代以《甫刑》命篇明矣。今《尚书》为《吕刑》者,孔安国云:“后为甫侯,故称《甫刑》。”知者,以《诗·大雅·嵩
》之篇宣王之诗,云“生甫及申”《扬之
》为平王之诗“不与我戍甫”明
孙改封为甫侯,不知因吕国改作甫名,不知别封馀国而为甫号。然
孙封甫,穆王时未有甫名,而称为《甫刑》者,后人以
孙之国号名之也。犹若叔虞初封于唐,
孙封晋,而《史记》称《晋世家》也。刘炫以为遭秦焚书,各信其学,后人不能改正而两存之也者,非也。诸章皆引《诗》,此章独引《书》者,以孔
之言布在方策,言必皆引《诗》、《书》证事,示不冯虚说,义当《诗》意则引《诗》,义当《易》意则引《易》。此章与《书》意义相契,故引为证也。郑注以《书》录王事,故证《天
》之章,以为引类得象。然引《大雅》证大夫,引《曹风》证圣治,岂引类得象乎?此不取也。云“一人,天
也。”者,依孔传也。旧说天
自称则言“予一人”予,我也。言我虽
上位,犹是人中之一耳,与人不异,是谦也。若臣人称之,则惟言“一人”言四海之内惟一人,乃为尊称也。天
者,帝王之爵,犹公、侯、伯、
、男五等之称。云“庆,善也”《书》、《传》通也。云“十亿曰兆”者,古数为然。云“义取天
行孝,兆人皆赖其善”者,释“一人有庆,兆民赖之”也。姓言百,民称兆,皆举其多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