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是,晋侯不见郑伯,以为贰于楚也。
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,以告赵宣子,曰:“寡君即位三年,召蔡侯而与之事君。九月,蔡侯入于敝邑以行。敝邑以侯宣多之难,寡君是以不得与蔡侯偕。
十一月,克灭侯宣多而随蔡侯以朝于执事。十二年六月,归生佐寡君之嫡夷,以请陈侯于楚而朝诸君。十四年七月,寡君又朝,以蒇陈事。十五年五月,陈侯自敝邑往朝于君。往年正月,烛之武往朝夷也。八月,寡君又往朝。以陈、蔡之密迩于楚而不敢贰焉,则敝邑之故也。虽敝邑之事君,何以不免?在位之中,一朝于襄,而再见于君。夷与孤之二三臣相及于绛,虽我小国,则蔑以过之矣。今大国曰:‘尔未逞吾志。’敝邑有亡,无以加焉。古人有言曰:‘畏首畏尾,身其余几。’又曰:‘鹿死不择音。’小国之事大国也,德,则其人也;不德,则其鹿也,铤而走险,急何能择?命之罔极,亦知亡矣。将悉敝赋以待于鯈,唯执事命之。
文公二年六月壬申,朝于齐。四年二月壬戌,为齐侵蔡,亦获成于楚。居大国之间而从于强令,岂其罪也。大国若弗图,无所逃命。”
晋巩朔行成于郑,赵穿、公婿池为质焉。
秋,周甘蜀败戎于垂,乘其饮酒也。
冬十月,郑大子夷、石楚为质于晋。
襄仲如齐,拜谷之盟。复曰:“臣闻齐人将食鲁之麦。以臣观之,将不能。
齐君之语偷。臧文仲有言曰:‘民主偷必死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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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公十八年
【经】十有八年春王二月丁丑,公薨于台下。秦伯荦卒。夏五月戊戌,齐人弑其君商人。六月癸酉,葬我君文公。秋,公子遂、叔孙得臣如齐。冬十月,子卒。夫人姜氏归于齐。季孙行父如齐。莒弑其君庶其。
【传】十八年春,齐侯戒师期,而有疾,医曰:“不及秋,将死。”公闻之,卜曰:“尚无及期。”惠伯令龟,卜楚丘占之曰:“齐侯不及期,非疾也。君亦不闻。令龟有咎。”二月丁丑,公薨。
齐懿公之为公子也,与邴蜀之父争田,弗胜。及即位,乃掘而刖之,而使蜀仆。纳阎职之妻,而使职骖乘。
夏五月,公游于申池。二人浴于池,蜀以扑抶职。职怒。曰:“人夺女妻而不怒,一抶女庸何伤!”职曰:“与刖其父而弗能病者何如?”乃谋弑懿公,纳诸竹中。归,舍爵而行。齐人立公子元。
六月,葬文公。
秋,襄仲、庄叔如齐,惠公立故,且拜葬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