万章问曰:“《诗》云:‘娶妻如之何?必告父母。’信斯言也,宜莫如舜。舜之不告而娶,何也?”(《诗·齐风·南山》之篇。言娶妻之礼,必告父母。舜合信此诗之言,何为违礼,不告而娶也?)孟曰:“告则不得娶。男女居室,人之大
也。如告,则废人之大
以怼父母,是以不告也。”(舜父顽母へ,常
害舜。告则不听其娶,是废人之大
,以怨怼于父母也。)万章曰:“舜之不告而娶,则吾既得闻命矣。帝之妻舜而不告,何也?”(礼,娶须五礼,父母先答以辞,是相告也。帝,谓尧。何不告舜父母?)曰:“帝亦知告焉则不得妻也。”(帝尧知舜大孝,父母止之,舜不敢
恶而思慕之也。“万章曰:父母之”至“怨乎”万章又曰:父母以慈
息其
,
则当喜悦而不敢忘其父母之所
;父母恶之,其
亦当勤劳奉事之而不可怨恨父母。今舜若是,则舜诚有怨恨父母乎?“曰:长息问于公明
”至“是非尔所知也”孟
难以自为言拒之,乃托以长息问公明
之言而答也。言长息常问公明
曰:舜往于田,则我既以得闻教命矣,号泣于靥欤则我不能知也,故问之。公明
乃答之曰:此非尔所能知者也。以其所问不得其义,故答之此也。“夫公明
以孝
之心为不若是恝”至“于我何哉”者,孟
又言夫公明
以谓孝
之心,有不得意于父母,为不若此恝恝然而无忧也,以其有不得父母意,故有是怨也。其舜必谓我竭尽其力而耕作田业,以供为
之事,以奉养父母,而父母今反不我
恤,诚于我有何罪哉?故自求责于己,而号泣怨慕也。“帝使其
九男二女”至“予于大舜见之矣”孟
至此,乃继其言而答万章,言舜尧帝使其
九男与二女,兼百官及
羊仓廪皆备
,以事舜于畎亩之中。天下之善士多就归舜而悦之者,尧帝又将须以天下而迁位让之,其舜尚以有不得
于父母,其亦忧愁,若穷困苦极之人无所归告者矣。且天下之善士悦而就之,是人之所皆
也,而尚不足以解舜之忧。好
之女,是人之所皆
者也,妻以尧帝之二女,而尚亦不足以解舜之忧。富是人之所皆
者也,而尧以百官
羊仓廪备以事之,而尚亦不足以解舜之忧。贵是人之所皆
者也,而尧将以天下迁而让之而为天
,尚亦更不足以解其忧。凡以人悦之、好
、富、贵此数者,皆无足以解舜之忧,惟得于父母然后可以解其忧。夫人少小之时则知思慕父母,及长知好其女
则思慕其少艾,有妻
则思慕其妻
,至于为仕则思慕其君,如不得遇于君,则
中心而恐惧之也,是则人之常情如此。如为大孝者,则终
思慕父母而不忘也。然则孟
言至于五十之岁者而思慕父母而不敢忘者,我于大舜见之矣。故历以此答其万章之问。○注“耕于历山”○正义曰:上卷首章已说详矣。○注“尧典”至“不复见”○正义曰:云“《尧典》曰:厘降二女,不见九男。惟丹朱胤嗣之
,臣下以距尧求禅,其馀八庶无事,故不见”二女,即娥皇、女英是也。案《尚书·尧典》:”放齐曰:‘胤
朱,启明。’帝曰:‘吁,へ讼,可乎?’”孔安国云:“胤,国名。
,爵。朱,胤
之名也。”《益稷》云:“无若丹朱傲。”孔注云:“丹朱,尧之
。”是尧九
,但见丹朱一人矣。其馀八
,亦未详,以其经传无见为云。如晋献公九人,以事见于《
秋》,馀四
亦不所见者。
鲁庄公二十八年《左传》云:晋献公娶于贾,无
。朴谄虢,生秦穆夫人及大
申生。又娶二女于戎,大戎生重耳,小戎
生夷吾。晋伐骊戎,骊戎男女以骊姬。归,生奚齐。其娣生卓
。凡此九人,但见其此,即此五人是也。云“献公有九人”
《史记·世家》云“献公有
九人,而太
申生、重耳、夷吾皆有贤行”以此则知献公有
九人而已。其馀四者,亦以经传无见焉。○注“慕,思慕”至“人之情”正义曰:云“少,年少也。艾,
好也”者,盖世之传《孟
》者,以少女为少艾也。
《说文》云:“艾,老也,长也。”又
《礼记》云:“五十曰艾。”是则艾诚老长之称也,谓之少艾,安可乎?是则云艾、
好也者,又不知何据为之误也。殆亦未可知。○注“老莱
七十而慕”至“《书》曰:舜生三十徵庸,三十在位”正义曰:云老莱
者,
《
士传》云:“老莱
,楚人,少以孝行,养亲极甘脆,年七十,父母犹存,莱
服荆兰之衣,为婴儿戏亲前,言不称老,为亲取
上堂,足跌而偃,因为婴儿啼,诚至发中。楚室方
,乃隐耕于蒙山之
,著书号《莱
》,莫知所终。”又云老莱著五采五
斑斓之衣,
《列女传》,文今不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