虑晚间的演出不能准时。
踩着纷乱的步伐,她一面嘀咕唱片公司的紧迫盯人十足讨厌,一面又在脑中复习演唱的曲目流程。
正值巅峰时间的漂流人潮汹涌,她一心好几用地在车阵穿梭,险象环生。
“走慢点,这里全是车子,你活烦啦?”翟昊颀小心将庞大车身挪近。
“…是你。”发现是他,程以恬不可置信瞠大美眸。“怎么会是你?”
“先上来吧,看起来你好像在赶时间。”
“太好了。以前我都开车,不知道这段路要走那么久,好在遇到你。”程以恬坐上车,感激对他一笑。
“喔?今天怎么没开车?”他也记得她是开车的。
“从上次在停车场遇到坏人后,易先生担心我的安危,就决定不再让我单独开车,由他负责送我回家。”讲起那件事,她仍心有余悸。
“这么窝心啊,听起来,你老板对你不错。”他淡淡地说,心中沉浮激荡不同的味道。“嗯,体贴男人现在不太多了。”
“拜托,你在说什么?易绍平从小苞我一起长大,就像哥哥一样。”
程以恬宁可认为自己想多了,总觉得他的话语里带着微酸…
想着,不免又忆起差点儿擦枪走火的那个晚上,他们素昧平生,竟然…她红着脸,急忙甩头不再想。
“怎么啦?脸色怪怪的,不舒服吗?”翟昊颀侧过脸温柔问,态度像是熟识多时的朋友。
“不是。我…是想到那天…麻烦你了。”她吞吞吐吐地,双颊的烘热更炽烈。
无论如何,她不是行为豪放的女孩子,那样惊心动魄的情节,她怎么都装不来平静。
“你指的是什么?我忘了。”他绝口不提,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。
可能吧,对这种出类拔萃的优质男子而言,男女肢体碰触根本不算什么,是自己少见多怪,才会耿耿于怀。程以恬在心中闷想着。
“又不说话了?你很喜欢沉思喔?哈,沉思中的女孩看起来都比较有气质。”
他投射过来的眼神带着强烈电波,程以恬不曾见过那么迷人的眼神,老被电得心头小鹿乱撞,脑筋空白。
“对了,你怎么会在这儿?在附近上班吗?”
“没有,只是碰巧。”翟昊颀说得自然流畅,半点儿不留扯谎的痕迹。
“真的?那我真是太好运了。”程以恬笑得甜美。
“是啊,我运气也不错,能在路边捡到台北市最优秀的驻唱歌手…嗯,赏门票一张作为奖励?”“你?真的喜欢听我唱歌?”程以恬偏着头问:“你的样子…不像。”
他太贵族气息,浑身洋溢卓尔非凡的王者气质,实在跟混在PUB里的中产阶级男人不同。
“什么样才叫像?呵,难道,爱音乐、爱听歌的男人脸上有特殊标记?”他轻松打着哈哈。“你到底要不要送我票啊?看在我送你一程的分上…”
“可以。请你听歌喝酒都没问题,可是,我想问…”她迟疑着。
“想问什么?问啊。”翟昊颀耐性地在壅塞车阵中缓慢前进。
“你为什么对我这么了解?感觉你好像认识我很久了?你以前认识我?”
“呵,这很怪吗?难道,在‘狼人之歌’驻唱的这些日子里,你都没有死忠的歌迷?”
“有,当然有啊,但就是…”
说着,她突然噤声,完全愣住了。
程以恬清晰听见,从他高级的汽车音响中,幽幽传出自己的歌声。
NO,ICAN'TFORGETTHISEVENING
OH,YOURFACEASYOUWERELEAVEING
BUTIGUESSTHAT'SJUSTTHEWAYTHESTORYGOES
YOUALWAYSSMILE
BUTINYOUREYESYOURSORROWSHOW
YESITSHOWS,OH
“你…这个?是我唱的…”程以恬语无伦次叨念:“天才啊,你竟然会想到…”